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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常見問題解答

來源:   日期:2021-11-03   浏覽:879


01 如何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答:1.申請條件:

因本條情形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必須在中心開(kāi)戶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并且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沒(méi)有自住住房。

2.提取範圍: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材料: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或其他有效憑證、當年租金票據。租賃合同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還(hái)須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租賃商品房須提供:職工本人和配偶的無房證明(無房證明由蘭州市不動産管理部門或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區、縣不動産管理部門出具,其中鐵路職工必須分别由工作地不動産管理部門和單位同時出具無房證明,無房證明自出具之日起(qǐ)30日内有效)、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提取職工爲單身的,出具《單身職工婚姻狀況承諾》。           

4.提取時限:

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在租房有效期内每年提取一次;租賃商品房可在無房證明打印日期30日内辦理,每年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在賬戶餘額允許的情況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當年累計提取額不超過(guò)全年實際發(fā)生的租賃費用;租賃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額爲職工本人和配偶當年住房公積金應繳存額。

02 如何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答:1.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或配偶在蘭州地區以外的戶籍所在地、配偶的公積金繳存地、鐵路職工在中國(guó)鐵路蘭州局集團管轄範圍内的實際工作地需要購買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2.提取範圍:

可同時提取購房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材料:

《提取申請表》、身份證。

在戶籍所在地購房的須提供職工本人或配偶具有當地戶籍的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明),在公積金繳存地購房的須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繳存狀态必須爲“正常”),鐵路職工在實際工作地購房的,由工作單位在《提取申請表》“職工實際工作地認定”欄審核确認。

以購房合同爲要件的,須提供:購房合同(不包括存量房買賣合同)、不低于購房總價20%的首付款憑證,其中購房合同必須能(néng)夠通過(guò)當地不動産管理部門官方渠道(dào)(網站、APP、微信公衆号)查證,或通過(guò)分支機構向(xiàng)當地不動産管理部門函詢的方式查證,不能(néng)查證的不予辦理;以《不動産權證書》爲要件的,須提供:《不動産權證書》、增值稅發(fā)票和稅收完稅證明。

所購房屋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4.提取時限:

以購房合同簽定日期或《不動産權證書》登記日期爲準,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隻能(néng)提取一次。

5.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guò)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或增值稅發(fā)票金額中的任一金額爲準)。

 

03 如何辦理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答:1.申請條件:

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shì)關系,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我中心停繳達6個月以上,賬戶狀态爲“封存”,未在其他中心開(kāi)設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範圍:

隻能(néng)提取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3.辦理材料:

《提取申請表》、身份證、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shì)關系證明。

納入公積金托管戶管理的職工還(hái)必須提供《住房公積金托管憑證》,托管憑證丢失的,由本人現場簽署《托管憑證丢失聲明》,即可辦理提取手續。

靈活就(jiù)業人員繳存職工憑身份證辦理,不再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shì)關系證明。

轉入中心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憑身份證辦理,不再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shì)關系證明,直接給予辦理。如果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已經(jīng)死亡,提取人能(néng)夠提供法院判決書、繼承人公證書等法律文本的,可直接給予辦理;無法出具上述法律文本的由原繳存單位協助核實并辦理提取業務。

由于曆史原因,一些單位雖然實際上已經(jīng)關、停、并、轉,但未辦理改制破産手續,同時單位也未與職工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如果這(zhè)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已經(jīng)整體封存并且連續停繳達24個月以上,職工本人前來辦理銷戶提取手續的,可以由職工現場簽署《提取申請表》、提供身份證後(hòu)直接辦理,不再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shì)關系證明。

4.提取時限:

自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最後(hòu)一次發(fā)生彙、補繳月份次月起(qǐ),連續停繳6個月以上即可辦理。

5.提取額度:

全額銷戶提取。

04 如何辦理本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答:1.提取範圍:

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辦理材料:

《提取申請表》、身份證。

以購房合同爲要件的,提供房地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銷售)合同》、不低于房款總額20%的付款憑證;已取得《不動産權證書》的,提供《不動産權證書》、增值稅發(fā)票和稅收完稅證明。

所購房屋在提取職工配偶名下的,須同時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3.提取時限:

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日期或《不動産權證書》登記日期爲準,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隻能(néng)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guò)房款總額(房款總額以購房合同總價、全額付款憑證金額、增值稅發(fā)票金額中的任一金額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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